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(疫情防控 公告)
近期,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复,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。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现就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:

**一、强化人员流动管理,严防输入风险**
即日起,所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市(区)来(返)人员,须提前通过官方指定平台进行报备,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抵达后,需严格按照我市现行分类管控政策,配合落实集中隔离、居家健康监测或“三天两检”等相应措施。各交通场站、卡口将继续严格查验健康码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,请广大市民及来客主动配合。
**二、严格重点场所防控,压实四方责任**
全市各类公共场所,包括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宾馆酒店、影剧院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健身房等,必须严格执行测温、扫码(场所码)、戴口罩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。餐饮场所按最大承载量的50%控制人流,提倡隔位就座、使用公筷公勺。各类学校、托幼机构、养老机构、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相对封闭管理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督导检查,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**三、控制聚集性活动,倡导简约生活**
坚持“非必要不举办、能线上不线下”的原则,严控大型会议、培训、会展、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。确需举办的,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原则,制定详细疫情防控方案,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。提倡“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,减少人员聚集。请市民朋友增强防护意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不扎堆、不聚集。
**四、发挥哨点监测作用,做好应急准备**
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,规范发热门诊管理,确保第一时间发现、报告和处置疫情。零售药店须对购买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等“四类药品”人员进行实名登记,并及时上报信息。各区县、各单位要持续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,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响应、高效处置。
**五、加快疫苗接种,共筑免疫屏障**
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预防感染、减少重症的有效手段。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,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,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,共同构筑全社会免疫屏障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,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对违反本公告规定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让我们携手同心,共同守护美好家园!
特此公告。
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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